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核对研究生学籍信息是进行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基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入学报到信息内容
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填写、实际报到人数,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和取消入学资格的人数。
二、核对入学报到信息说明
(一)学生基本信息核对
新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学生空间”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表格内所有信息并重点核对已有信息,漏填或不填的同学将无法使用系统其它功能。
(二)放弃入学资格
确认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未到校报到的新生名单(因疫情防控要求未到校的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保留入学资格
对新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
1.应征入伍未到校报到的研究生,需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
2.因病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需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提交由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办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3.2021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的(未取得录取通知书的)少民计划、强军计划、支教团、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等类型学生需按保留类型准确填报。
(四)取消入学资格
1.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视为取消入学资格。
2.研究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能注册一个学籍。若学籍已被其他学校注册,我校将按照取消入学资格予以标注。
三、工作要求
(一)学籍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录取的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1级研究生入学报到信息的核对汇总工作。
(二)对于2020年因病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21年入学新生,提交由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各培养单位需完成本单位《2021级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汇总表》的填报工作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放弃入学资格的研究生进行标注后打印《未报到一览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在10月11日、10月12日报送到鼎新楼A区415室。
(四)学校将于10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2021级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籍电子注册后,研究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7415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