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在学院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向学院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执行"工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2、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校、院的改革和建设,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校、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校、院的民主政治建设。
3、发挥工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承担"教代会"的各项会议筹备、会务工作;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做好"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4、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及"树、创、献"活动,做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5、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参与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开展"四自"教育。抓好青年教职工工作,教育和引导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
7、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寓教于乐,组建和管理各类业余活动团体、协会,办好“职工之家”。
8、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事业,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搞好教职工健康疗养和旅游度假活动。开展"送温暖"和"献爱心"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9、抓好分工会的建设,开展"建家"活动。
10、搞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设好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开展好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活动。
11、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按规定做好经费上解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和信访接待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协助办好《学院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