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教职工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的说明》(校人字[2018] 9号),学校拟于近期与今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人员根据本人的录取情况,下载相应协议和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证明(见附件),协议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经就读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前期未提交《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的,还需将此表补齐。在完成入学报到后,于9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鼎新楼A619室,签订协议并办理学费减免,逾期将影响学费减免的办理。
二、选择“非定向”方式入学的人员,下载《教职工申请辞职呈报表》,经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鼎新楼A623室)。
三、攻读外校研究生的教职工,也应按以上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提供在读证明。教师攻读外校研究生的学费减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将根据考勤管理办法按照擅自离岗、脱岗处理,并保留追究工资、党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不当得利的权利,出现任何后果,由个人承担。
联系人:曲裕吉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1.教职工攻读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教职工攻读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3.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证明
4.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教职工申请辞职呈报表
人力资源处
2022年8月22日